我校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近日,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文通报2017-2019年度省级“平安校园”评选结果,武汉东湖学院荣获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这也是我校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此次省级“平安校园”评选是在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湖北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各类高校、中小学2017-2019三年来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统一评选,具有涉及工作广、评价标准高、现场考核严等特点。全省一百余所高校中获此殊荣的单位共有10所,我校是同类高校中唯一获奖单位。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厅、市、区关于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系列工作指示精神,紧盯校园安全稳定和平安建设,深化安全文明创建举措,深入推进措施创新和机制创新,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学校各类风险,不断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常态化、持续抓”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学校平安建设能力水平,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文字 胡骐)